非常君细不可察的皱了一下眉头,然后继续好声好气的说道:“这位想必就是武林里闻名遐迩的秦假仙?”

“对!我就是武林里人间人爱,花见花开的秦假仙,秦大官人,嘿嘿。你小子还算是有眼光嘛,告诉你,这个大美人是……是我老秦自己遇见的,你可别打坏主意。”

秦假仙刚才差点说漏了嘴,素还真现在处境艰难,他不能随便说出是素还真托付他照顾这个女的。

他秦假仙这辈子,虽然爱慕虚荣,喜欢吹嘘自己,喜欢钱,但是兄弟义气它还是讲的。

他至今都记得,在接天顶下,他在素还真面前吹嘘自己认识素还真,结果素还真不仅没有嘲讽他,还说了那句让他铭记一生的话。

素还真对他说:“吾认你这个兄弟。”

知遇之恩,永生不忘,他秦假仙就算是再怕死,再爱钱,他也愿意为素还真倾家荡产,为素还真身处险境。

弦泠兮觉得非常君的脾气和修养实在是对得起他的身份,一般到了先天人的境界,多少有一些脾气,遇见像秦假仙这样说话叽叽喳喳又不太文雅的,多少都会不愿意再与之交往。

非常君却不一样,他就是安静的坐在那里,无论别人说什么,问什么,他都能够耐心的回答,亲切而随和,像是风雅别致,在风中摇曳的翠竹,任凭外界风吹雨打,依旧不变自己那份优雅从容。

他招呼店小二,给了秦假仙一双筷子。

“这里的荷花酥观之形美动人,食之酥松香甜,是这儿最有名的风味小食。”非常君夹了一块放在弦泠兮的碗里,然后看着弦泠兮一口一口的把它吃了下去。

或许有些不礼貌,但是非常君发现弦泠兮吃东西的样子很可爱,就像是兔子一样,她不把荷花酥夹起来,而是趴下去把脸凑在碗的边沿,然后用筷子把荷花酥往上面拨一拨,然后一点点的吃下去。

“弦姑娘,你不会是……不会使用筷子吧?”在非常君的过去的记忆里,弦泠兮高傲的世外高人,怎么现在觉得她有点傻呢?

“会用,但是不熟,以前在参商之虞,师父喜欢做西红柿汤,榨西红柿汁,然后喝葡萄酒,吾一般都是用勺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