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斯特轻飘飘的视线透过后视镜瞥了眼自己身后那黑乎乎的身影。

蝙蝠侠的背脊挺直,目光坚毅,就和法斯特每次见着他时一模一样。

但法斯特依然能够感觉到不同的地方,比如那抓住自己的双手的那只大手有些力不从心,只要法斯特想,他就可以轻松地挣脱蝙蝠侠的钳制,并扭转局面。

或者说,从一开始,蝙蝠侠翻进后座那刻时,法斯特就预判了蝙蝠侠下一步的动作,并在心中有了对策,但他没有行动。

车内越来越浓郁的血腥味代表着蝙蝠侠受了伤。

同样,法斯特的背部紧贴着蝙蝠侠的腹部的部位也感受到了液体的粘稠感。

温热的血渗过紫色的西服外套触到法斯特的皮肤时已经是冰冷一片。

以这个出血量来看,蝙蝠侠受的伤还不小,他可能撑不了多久,这也就是蝙蝠侠慌不择路劫持路过轿车的缘故。

全哥谭都在通缉蝙蝠侠,所有人都想抓住蝙蝠侠,蝙蝠侠现在可以说是和全哥谭对立。

全民公敌蝙蝠侠,喔,一个好的标题。

不过也该说蝙蝠侠是运气好?劫持到了他的车。

毕竟法斯特可能是目前全哥谭除了阿尔弗雷德外,唯一一个不会杀死蝙蝠侠的人。

毕竟在joker之外,法斯特还有另一个身份,whiteknight

法斯特思索片刻,决定先帮蝙蝠侠摆脱当前的困境。如果黑骑士死在了这次事件之中,以后joker和谁作对呢?

法斯特并不想让蝙蝠侠死。

法斯特命令汤姆:“送我们回安全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