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野生临界级混血种

“遵命。”任姓男人起身,右手抚左肩低着头后撤离去。

……

路明非早早起床,换上了一件白色的短衫和牛仔裤,难得的梳理了一下头发,对镜子里清秀俊朗的自己做了个鬼脸。

路明非从来都不丑,属于那种稍微打扮一下,换上女装就认不出男女的清秀,毕竟混血种都是俊男美女,美的不一定是混血种,但混血种一定美。

但是他从上仕兰中学以来,就感觉自己是丑小鸭进了天鹅群,感到自卑,极不自信,走路弯腰驼背,站立怂拉肩膀双目无神,身上总是散发着无形的衰气,脸再好也救不了这种衰逼气质。

现在好了,抬起头来了,剑眉如星,五官分明,鼻梁高挺,红唇适中,双眼犀利,一米七的身高,都可以去和仕兰神人楚子航搏一搏校草的称号了。

路明非觉得,现在自己不应该算丑小鸭,起码也是小哥斯拉吧?嗷呜嗷呜咆哮的那种。

走出洗手间正好撞见了要上厕所的叔叔,他诧异地打量自家侄儿,摸了摸布满胡茬的下巴,询问道:“明非啊,你是不是恋爱了?我记得你以前都不爱打扮的?这话说女为悦己者容,放在男生身上也是同样的道理,老实告诉叔叔,你是不是有喜欢的女孩了?”

路明非一愣,脑海中下意识浮现一个穿着白色棉布裙的文艺女孩,却是使劲摇了摇头,“没有没有,我不是想着脱胎换骨从精神仪容开始吗,玩了这么长时间,我也想努力了,起码也要让那臭屁老师不敢再对我说:‘就是因为你才不至于让我们班的平均分飞到天上去!’”

“努力好啊,改变好啊,叔叔支持你!你要是觉得学习跟不上可以跟我说,我给你找个补习班,保证你迅速追上来!”叔叔拍了拍路明非的肩膀,露出欣慰的笑容,孩子终于长大了,懂事了啊!

路明非点点头,“那我就先去吃早餐了。”

“嗯。”叔叔进去上厕所了。

婶婶出去了,餐桌上就坐着他那向160160斤靠近的堂弟,故作优雅地用刀叉分割着煎蛋面包,时不时拧上一口牛奶。

路明非就没他那么矫情了,抓起面包就啃,然后咕噜咕噜一口把牛奶焖了。

“你吃慢点能死啊?赶着投胎似的。”路鸣泽没好气地暼了他一眼,用餐巾纸擦拭着嘴角。

“矫情。”路明非回怼,然后急急忙忙地跑出门,感受着清晨的大好时光。

现在七月初,炎热来袭,只有早上和晚上凉快些,阳光比较柔和,暖洋洋的,微风吹拂了树叶,哗哗地响。

一路下楼,路明非快速跑到书摊,问卖书的大爷有没有北欧神话的书籍,他可记得门清,昨天说好了要研究研究的,要是研究出来了说不定可以让老爸老妈放下工作回来陪陪他呢。

大爷戴上老花镜翻找了一阵,给他丢过来一本《埃达》和《尼伯龙根之歌》,付了钱,路明非抱着两本书一口气跑了一千多米来到学校。

没有机会试验一下言灵·冰之皇,路明非不知道它究竟有多炫酷有多强大,他知道自己的身体素质和过去已经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以前他跑个一千米就累得跟条死狗一样,现在一千多米也没见喘一口大气。他是觉得自己现在去打篮球的话肯定很讨女孩子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