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领地后他突然想起来,光顾着跑路了,忘记把小鸵鸟给带回来!

第二天一早他把约翰给叫了过来,说道:“我又给你生命树母亲弄了一批健壮的灵魂,这次全是鸟,鸵鸟。”

“热烈欢迎!”

“不是让你欢迎,是让你去给它们搭建个窝棚,它们不能跟猪啊羊啊鸡啊鸭啊似的直接待在野外,它们需要住处。”杨叔宝介绍道。

约翰问道:“这么娇贵?”

杨叔宝无奈地说道:“它们并不娇贵,相反它们特别耐折腾,可它们喜欢干燥,三天不喝水都没关系。草原不是它们的家,特别是现在处于雨季,它们受不了频繁淋雨。”

这也没办法,鸵鸟本身待在沙漠和荒漠地区。

约翰现在是带货一哥,用不着开车去拉,他过去后吹了声口哨,焦躁的鸵鸟群就一摇一摆的跟着他走了。

这一手功夫把巴恩斯夫妇给看呆了:“这么厉害吗?”

看着远去的背影,丽雅忽然反应过来:“所有鸵鸟都让他给带走了?咱不是还打算留下几只自己养着吗?”

巴恩斯赶紧挥手:“喂,喂,我的鸵鸟!”

杨叔宝隔着老远也挥了挥手:“我会照顾好它们的,不用送了,你们快回去吧。”

鸵鸟带回来后被送到了新保护区,它们食性很杂不需要去牧草长势最好的老保护区地界,所有无毒植物的茎、叶、果实都在食谱上,还有昆虫、软体动物、小型爬行类、鸟类等等,甚至它们还会抓老鼠吃。

把它们送进去后约翰想走,结果鸵鸟群立马炸窝了,四处乱跑,跑的飞快。

约翰赶紧归拢它们问道:“城主,这是怎么回事?”

杨叔宝说道:“鸵鸟很胆小,离开熟悉环境它们就会变得特别温驯,一点点刺激都受不了,遇到风吹草动就会把头埋起来,所以你得多带带它们,让它们熟悉这边当做是自己的地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