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页

头号缠人精 玄宓 1058 字 5个月前

得知那个人的存在,是在圣诞节的夜里。

他背着她,走过长长的街,她喝醉了,趴在他背上。那一刻,终于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天荒地老,而她迷迷糊糊抬起头,说的那句临洲哥哥,也让他的心彻底遁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回寝室后,他入了魔怔,肖一彬递过来一根烟,叹气:“兄弟,我真该给自己一嘴巴,当时说希望有人收拾你,现在要是能收回就好了。”

从来没抽过烟,他自嘲地笑了笑,狠狠吸了一口,尼古丁入肺,火辣辣地痛,他咳了几下,又是一口,自虐带来的麻木至少比心碎的滋味好多了。

退回到朋友位置后,希望的曙光又仿佛触手可及。

他喜欢的姑娘不再刻意躲着他了,潜移默化的陪伴和习惯兴许能带来水到渠成的感情。

那个时候的他,还比较天真。

“你就是谢清宴?”

篮球场上,第一次见到她口中的临洲哥哥,对方轻轻巧巧的一句话将他逼到了死胡同。

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她每次看到他的脸眼神总是闪烁,原因无他,他和她的意中人,长得实在太像了。

他把这个荒谬曲折的桥段告诉舍友后,他们一致沉默了,啥都没说又买了一大箱啤酒回来,酒后吐真言,肖一彬连连说了三十几遍算了吧,劝他放弃。

他听着,苦笑了下,要是能放弃,就好了。

村上春树在《挪威的森林》里写过,不要同情自己,同情自己是卑劣懦夫干的勾当。

但是那一阵子,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过她了,相思入骨成了病,直到他在看到她脖子上的红痕后,现实让他变成了实实在在的懦夫,选择一走了之。

逃避,是最好的办法。

如果不用回来面对,那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