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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案和很多案件不同,这类案件很少有指纹出现,脚印也很难查找到,监控设备容易被损坏。查案的人证物证都非常稀少,凶手难以被抓到。

细沙案的这种炸弹是自制的,有明显的制作痕迹。每次的犯罪现场,都会留下同样的细沙,相似的安装方式,相近的投递时间。案件之间,有着诸多的关联点,证明这些案件是相关的。一些零星的模糊影像,可以知道凶手是单独行动的。

炸弹的原料和制作并不是普通人能够掌握的。

这种行凶方式一般都是极其隐秘的,很多案件之中,甚至连至亲都不会了解。

在细沙案发生时,在许多侧面证据面前,他们顺理成章地认为,凶手是个孤僻,远离人群,有反社会倾向的人,这样的侧写结果也让他们认定,凶手是独自行动的。

他们错误地认为,凶手是制作者,也是投放者。

在这样的前提下,他们无法解释和还原案件。

一般的炸弹客都有自己独特的行为方式,可是这个细沙,却在后续作案之中,呈现出了多种的不同的行为方式,像是一只极其狡猾,善于伪装的狐狸。

他的犯罪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刚刚在闹市区炸伤了数人,又在荒野外发现了爆炸痕迹。

没有犯罪动机,没有犯罪目标,没有犯罪规划,除了每过十天就必须在这个城市里投下一枚炸弹,惊扰人们美好的生活。

警方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苏回和月光在侧写时产生了分歧。

两年以后,苏回在审问蓝安的过程之中,复盘了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