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每一天都见,甚至睡在一张床上,也受不了这样轻柔又深情的耳鬓情话,心脏不由自主的砰砰狂跳。

戴上戒指他们就真的在一起了。

时机很不对,前一刻他还在发脾气,距离下一场比赛也只有十几天时间,可这种事往往没有任何可预见性,就像江寻星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己喜欢上向晚了一样。

仔细想想,刚刚那脾气也发得没那么有由头,他在准备礼物,向晚也是,虽然名头不一样,归根到底都是送到对方手中的。

心里想的都是对方。

尺寸正好,江寻星没有拒绝,戒指戴得很顺利。

指尖颤了一下。

“我不想追你了,寻寻。”向晚在他耳边说,“我们谈恋爱吧。”

呼吸逐渐变得急促,心脏跳动无比剧烈。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由向晚说出来时几乎带着令人不能拒绝的魔力。

——没有人会想拒绝。

江寻星低下头,将额心倚在向晚肩上。有时候他喜欢做这个动作,低下头就可以不用看向晚的眼睛,也不会被他捕捉到自己眼神里的慌乱。

可向晚还是看得到。

情绪没法掩藏,挡住眼睛,还有其他地方,江寻星的耳根很红,脖颈也红,皮肤白皙的少年泛起一片红时总有种格外柔软的感觉。

江寻星就抵在他肩上,点点头,又摇了摇头。

“我们刚分手。”江寻星说,“等比赛结束……再说。”

向晚笑了,很轻的一声:“这是答应还是不答应的意思?”

“答应。”江寻星回答得很快,早在一个月前就自我答应了,然而他顿了顿,又补充一句,“比赛结束后答应,十三天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