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仔细看他的眼睛和下巴!”洛南咬牙切齿道,“你就不觉得有点像你吗?!”

洛南不说陆宁斐还不觉得,他一说,陆宁斐再去看那张照片,还真是有些眼熟。

照片上的男人有一双桃花眼,眼尾微微上挑,眼角下方也有一颗咖啡色的小痣,而下巴的轮廓也是瘦削尖挺,细看之下,的确和他有几分神似。

“他是谁?”陆宁斐蹙起眉问。

洛南:“他叫沈重山,是个oga,也是霍尔斯大学时期的同班同学。众所周知,霍尔斯性格孤僻,喜欢独来独往,大学期间唯有这个沈重山能靠近他,霍尔斯也多次出手帮过沈重山。据传沈重山是霍尔斯的初恋,但是你猜最后这两人为什么没走到一起?”

陆宁斐懒得打哑谜,“别卖关子,直接说。”

“因为沈重山后来和霍尔斯的哥哥结婚了!初恋变大嫂,这剧情狗血吧?”洛南冷笑道,“所以霍尔斯才不能和他的白月光在一起,然后又找上了你,陆宁斐,这狗东西是想把你当沈重山的替身!”

原来是这样吗?

这一刻,陆宁斐不是感觉愤怒,而是觉得可笑。

原来他把霍尔斯当成是梦中情a替身的同时,霍尔斯也把他当成了初恋情人的替身,这就是“把人当替身者,人恒替之”的报应?

这么一想,他原本心里的那点对霍尔斯的愧疚都少了不少。

“喂,发什么愣呢你?”洛南在光屏上挥了挥手,“是不是被渣a气傻了?”

“没有,我只是忽然觉得,”陆宁斐勾唇莞尔一笑,“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和霍尔斯还挺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