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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起来远比说起来要困难的多。

光明阵营的神祗在三万年前的那场大战之后就退居神域,在人类纪元开始之后甚少在大陆露面,只有拥有神格的神明才能进入神域,只要身处艾利索大陆,就无法对神明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伤害。

神爱世人从来都是个善意的谎言,对于高高在上的神明来说,百年不过弹指一挥,数以亿万记的信徒也只不过是不断更新换代的蝼蚁,通过大肆杀戮信徒而逼迫神明露面,基本没有任何的可能性。

更糟糕的是,以莱诺在神格被剥夺之时,所有与神域相关的记忆也同时消失不见。

弑神的方法要比想象中更难寻找。

戈修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随着时间推移,他变得越来越容易犯困了。

他眨掉眼角的泪水,在软绵绵的皮毛中翻了个身。

倘若有识货的人看到他现在身下压着的皮毛,定然会大惊失色,这是一种生活在万米冰原上的珍奇巨兽的皮毛,它们生性凶残,数量稀少,极难捕捉,在拍卖会上,它们小小一块的躯体就能被卖出天价,即使是帝国皇帝都不一定能够拥有一整张完整的皮毛,更别提把它奢侈地用来当毯子了。

然而,在这个洞窟内,比起先前时候的空空荡荡,多出来的可不仅仅只有这么一块毯子。

在在这段时间里,以莱诺一直源源不断地将无数东西带回来,他有种毫无缘由的奇怪想法,似乎无论什么东西,只要有可能改善戈修的生活质量,都值得被带回来——而他的这种想法几乎没有尽头,好像什么珍宝都不够好,多少财富都不足够似的。

这种冲动近乎本能。

很快,那些从大陆各地搜集而来的奇珍异宝就将原本空旷的洞窟就的满满当当,只要戈修想,甚至将百年难遇的玉髓打碎,只为了倾听清脆的响声,将有价无市的皮毛铺在身下当成每天睡觉的毯子——那简直就是是皇帝都无法想象的奢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