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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阴沉沉,乌云在天边压得很低。

祝苗手上拿了一把店里的黑色长柄伞,但他生怕待会儿突然下雨把豆子淋湿了,把整包豆子抱在怀里,按照一柠的指示,绕了两个弯,钻进隔壁的小巷里。这边是旧城区,到处都是矮矮的小楼,祝苗好奇地到处看,没想到项澍是住这头,他还以为项澍住在精致的公寓里面。

祝苗站在巷子口左右看,很快就找到了项澍。

项澍穿着t恤牛仔裤,低头看着手机,他靠坐在一辆停在路边的摩托车上,长腿支棱着。 那摩托车是纯黑色的,擦得蹭亮,项澍给自己染的浅金色好像稍微褪了一些,头顶长出一点点黑发来,但他混不在意,为了怕刘海扎眼捞起来束着,一手拿手机,一手夹着烟抽,特别惹眼,路过的人都要看他。

祝苗远远看见他,突然觉得沉闷的空气也清新了起来,他甚至有些雀跃,仔细想想,他竟然有整整两个星期没有见过项澍了。祝苗正要走过去,项澍突然抬起头来,祝苗以为是他看到了自己,嘴角已经准备好往上翘了,眼睛也微微眯起来。

但不是。

祝苗已经迈开的脚步停了下来。

有个年轻的男人,腰膝腿长,隔着距离看过去也能看见他眉眼精致,走起路来轻盈优雅像咖啡厅里的猫咪。他凑到项澍的跟前,没有理会这里是人来人往的大街,踮起脚去够项澍的嘴唇。

项澍仍旧看着手机,好似安抚来打扰的猫咪一样,用夹着烟的手捏住他的后颈,烟头离白皙的脖颈很近,危险又刺激。俩人浅浅地接了个吻,漫不经心。

祝苗愣住了,仿佛不小心地窥探到了旁人的秘事,他甚至微不可见地后退了一步。

但太晚了,项澍一抬眼就见到了不远处的他。那个猫一样的年轻男人还靠在项澍的身上,祝苗硬着头皮走过去,脚步都拖着,十二万分的不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