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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套?拳铠?呃,有点奇怪,太精致了,一点血腥味都没有,不像武器,都有点像是艺术品了。”

类似覆盖半手的金属拳套,但诡异的不像是一个整体,反而像是一堆金属零件的包装。

金属片、金属条只是半包裹住右手和右臂前端,防护性成谜。

从手肘往下,金属之间的缝隙不仅明显,还大可以直接看到右手臂、手心、手背大块肉色,挡了等于白挡。

包裹最严实的确是前部的指头部位,手指上都被金属支架包围,虽然金属支架明显设计精良不影响手指行动,但总让人觉得有些多余。

这密集程度,都有点类似残障人士的辅助支架……真被打折了绑个甲板不就完了,有必要一个一个手指上支架吗。

“作为拳击拳套的话,该防护的地方都在外面,倒是把手指绑的紧紧地,好不合理……呃,是郑礼的灵刃,那就合理了。”

这几天,酒友项目不仅加强了郑礼对兔子的了解,反过来也一样。

这玩意又明显太过精致,兰梦琪随便一数就好几十个部件,手指一动就是几个金属部件一起行动,让人怀疑一拳打过去会不会直接散架。

郑礼这拳套,像装饰品多过武器,只是透体金黄,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一个完整的实体拳套。

唯一看起来有点伤害的,大概就是金属指甲的锋锐前端,当时郑礼就是它切割狱犬兽的皮肤,偷走心脏的。

“难怪他平时都藏着,看起来就挺脆,挺难用的。”

兰梦琪若有所悟,满意的看了一眼自己的银靴,能跑能跳能踢人,经久耐用还免洗!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超级符合自己的审美观——三彩出生尊而不凡,银色水晶鞋童话味,骑士踢烈火帅气,完美满分!

想到之前在区政厅时,听郑礼说自己只是零闪初刃,兔子看他的眼神就多出了些许同情。

呃,那是欧洲人对非洲佬的标准眼神,同情中带着一丝距离感和骄傲感,就是那俗称的“我虽然同情你,但我们是不同的”的,大概比直接上来嘲讽更气人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