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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如今大火了,但依旧那么谦逊有礼貌。他从门口开始依次握手,每个只见过一次的人,他都能轻松叫出得体的称呼:“安安姐,好久不见。”“徐经纪你好。”“宋先生,好久不见。”

一双运动鞋和两截牛仔裤裤腿出现在凌笳乐的视野里。凌笳乐完全是僵直的,近乎恐惧地看到一只大手伸到自己面前:

“凌笳乐,好久不见。”

凌笳乐的时间变慢了,他不再能听见周围的声音,只盯着那只手发起痴来。

相比沈戈英俊得挑不出一丝缺点的脸,他的手算不上太好看——他个子高,手自然也大,从小就开始干农活和家务,让他的骨节很明显,但也让他的手显得强健有力,好像没有他抓不牢、握不紧的东西;从南方来到北方,他不太适应这里的风,又不爱惜自己,骑电动车走街串巷的时候从来都不戴手套,把手背的皮肤吹出与年纪不相符的粗糙,让人看一眼就觉得心疼。

他那时候追着沈戈要给他抹手霜,沈戈实在受不了让手沾上那种黏腻的触感,简直像贞洁烈女似的躲他,比让他抹脸难多了。

凌笳乐就冲他撒娇:“你手太糙啦,摸我脸的时候刮得疼!”

这么一说果然有用,沈戈臊着脸乖下来,由着凌笳乐将他两只手抹完。

他趴他背上,从后面握住这两只大手:“尤其是春秋冬天,必须得天天涂!”

沈戈回头看他,两人的脸挨得那样近,稍微一动就蹭在一起,其中一张脸上露出上当的表情:“那夏天不用啊?凌笳乐你个小骗子!”

“凌笳乐。”沈戈站他对面,冷冷地喊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