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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歌卿在儿子蒋正楠的身上也懂得“凡事强求不得”的道理,既然璇璇已经决定这么做了,她多说也无益。再说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就让孩子去吧。

总有一个人会在某一天把璇璇从她身边带走的,或早或迟而已!

不是叶英章,不是聂重之,亦会是其他人!她这个做妈妈的应该要懂得放手了。

于是,陆歌卿便柔声道:“那你就留在宁城吧,等重之好转些了,你带他回洛海给我瞧瞧。”

蒋正璇从未想过母亲这般轻松地就应允了她,心里感慨万千,低声道:“妈妈,对不起,我这么大了,还总是让你cao心。”

陆歌卿微笑道:“你这个傻孩子,就会说傻话。妈妈不为你们cao心,为谁cao心呢?只要你跟你哥好好的,妈妈我做什么都值得。再说了,无论你多大,哪怕到了九十九岁,你还是我的宝贝女儿。”

只有父母家人才会永远陪伴在自己身侧,永远义无反顾地支持着自己。蒋正璇挂了电话,心里头像充满了能量,无比温暖。

她心里终归是不放心聂重之,睡的又特地去他的房间瞧了瞧。她蹑手蹑脚地来到门边,见聂重之侧着身,呼吸绵长,显然好梦正酣。

如今她的卧室比以往的浴室还小几分。靠着墙摆了一张一米宽的小c黄,大约是以前房东家小孩的卧室。这么小的c黄孩子睡睡还可以,蒋正璇睡在上面,连翻个身都小心翼翼的,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摔下c黄去。

由于太疲倦了,不过片刻,蒋正璇便进入了梦乡。

蒋正璇是被蛋炒饭的香味诱惑而醒的。掀开眼帘的第一眼,看到的便是聂重之。他默默地靠在门边,表静静地凝视着她。

聂重之穿了一件白衬衫,外头套了件藏青色的羊毛开衫,袖子卷在手肘处,大约是以前买的衣服,手工精致。这么清清慡慡地穿着,倒应了那句“人靠衣装马靠鞍”的老话,苍白消瘦的人居然有了几分往日的神采。见她醒来,聂重之便转身:“可以吃饭了。”

摆在蒋正璇面前的一盘色香味俱全的蛋炒饭和一份蛋花清汤。蒋正璇拨了拨头发坐了下来。她以往的头发是短而微卷的,这几年下来,倒留了一头长卷发。

她抬头便看见聂重之的视线怔怔的落在她身上。两人的目光一接触,他便又移开。

蛋炒饭才一入口,蒋正璇就呆住了。这味道她记得自己吃过,因为好吃,所以一直念念不忘。可是,当年她是在洛海尝到的,宁城怎么可能有一模一样的饭店?

那一次,是在他的公寓过夜,醒来时照常是阳光洒满房间的时刻了。一睁眼就看到聂重之手里端了杯酒,舒舒服服地靠在c黄边的沙发上,腿搁在在脚踏上,悠闲地饮着。他看到她睁眼,便搁下了酒杯,过来吻她:“醒了啊?饿了没有,有蛋炒饭。”

他的吻轻轻的的。令想起羽毛,一点点地拂在光裸的肌肤上,痒痒的。蒋正璇躲着他,可越躲他便越有兴致,最后索性整个人钻进了薄毯里头闹她……

等她再次醒来,都已经是中午了。沐浴梳洗好,推开卧室门,扑鼻而来的便是诱人的蛋炒饭香味,和炖汤的味道融合在一起,令本已经饥肠辘辘的蒋正璇更觉饥饿难耐。

聂重之正在端汤,见她出来,径直朝玄关走去,便拉下脸,冷冷地道:“你要不吃的话,今天就不要准备回去了。”

蒋正璇脚步一顿,最后还是妥协了。他当时拿那件事情威胁她,每每得逞。

蛋炒饭跟一般饭店里头的不同,色泽颇深,显然是用了少许酱油翻炒过的。蒋正璇心不甘情不愿地坐下来,恨恨地拿起银质小勺往嘴里塞,恨不得一秒钟就可以搞定面前的这盘食物。每次多对着聂重之一钞钟,她都觉得自己生不如死。

可一人口,她的味蕾便“噌”地苏醒了过来。蛋炒饭的味道是从未有过的美味可口,咸淡适中的酱油混合着鸡蛋的香味,好吃得让人想吞舌头。牛ròu清汤也一样又鲜又香。那一次,她就着牛ròu清汤,最后将满满的一盘蛋炒饭吃得颗粒不剩。

不过整整一顿饭的时间里,蒋正璇连眼角也没扫聂重之一眼。吃完后,她“啪”的一声重重地搁下小勺,拎起包包,头也不回地离去。

如今再次尝到了,这一刻,蒋正璇才知道这饭是出自聂重之之手,当年的酱油蛋炒饭必然也是他做的。想不到他居然会烹饪,而且做得这么好吃。

仔细深想,倒也不觉得惊讶了,这几年自己不都学生了这些最基本的烹饪吗?那么,聂重之会做一盘蛋炒饭也没什么可吃惊的。但凡在国外留过学的孩子,几乎都会这一手。但好不好吃,那是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