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门滑开,迈出两条修长笔直、线条完美的男人的腿,裹在条普通的平价牛仔裤中。

青年打眼看过去十分清爽,他上身随便套了件常见的浅色衬衫,俨然是跟霸道豪车格格不入的朴素。

他容貌俊朗,帅得很正。

足以让路过的男男女女开车撞到电线杆上,还要扭过头吹两声口哨。

“张叔,你先找个地方休息,走的时候我叫你。”

跟司机打过招呼,湛海大步迈进ktv内,举起手机继续听大洋彼岸没完没了的叨逼叨。

“…冯斯,我强调过很多次了,即使我的姓有天空之色的意思,你也不应该直接把我叫god。”流利且纯正的美式腔调,用他清朗的嗓音说出来更加动听。

他保持着通话姿势,大步走进这家招牌浮夸过度,整体充斥着艳俗感的ktv。

“okey,hey。”远隔十一个时区的电话那头,冯斯顺从的换了个称呼。

……hey就hey吧,起码跟自己名字同音。

湛海已经彻底不指望这位多年同学能记住自己名字了。

“回国挺适应的,我朋友还要给我举办回国欢迎会。”说话间他打量这家娱乐ktv。

店里墙纸贴着层金,四周柱子是那种上个世纪理发店门口的三色灯,扑面而来一股夹杂着重金属朋克风的俗气感。

湛海踏入大堂,还没走到包间区域,就已经接收到金曲n重奏的洗礼。

‘一人!我饮酒醉!’

‘该配合你演出的我…’

‘死了都要爱!!!’

‘西湖的水~~我的泪~~’

湛海在国外留学九年,刚回国第二天,便接受到如此激烈的文化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