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我来翻翻这个剧情里有几个反派。第一个,合欢宗宗主,他是个出了名的淫修,在原剧情里因为觊觎林均尘的美色,数次想要给林均尘下毒和他双修,最后被林均尘削去灵根,砍断手脚沦为一个乞丐。”

陆时今想也不想就否决掉了这个人,“这个人不行,我现在听到双修两个字就腿软,而且我现在这副样子,万一落到他手中清白不保怎么办?换一个换一个。”

711:“还有一个,魔尊崇尧,此人阴险狡诈,小肚鸡肠,林均尘入魔后曾在他麾下效力,但崇尧嫉妒林均尘的修为很快超过他,几次设计暗害林均尘,最后被林均尘反杀,挫骨扬灰,身殒道消。”

陆时今默然了一会儿,问:“这个魔尊,他变态吗?”

711查了查资料介绍:“还行吧,平时也就偶尔砍砍人的手脚,以看别人痛苦的表情为乐。”

陆时今:“……你管这叫‘还行’?!”

711:“跟刚才我说的合欢宗宗主相比较,的确算还行啊。那个合欢宗宗主才叫变态呢,喜欢组织门下弟子一起嗑药然后玩多人运动,但凡见到个长得漂亮的,无论男女,都想把人炼为炉鼎,崇尧和他比起来,已经算正常的了。”

陆时今:“听你这么一说,好像是还行。还有没有别的选项了?”

“那就还剩最后一个反派了,但是他不行。”711说。

陆时今:“为什么不行?”

711:“因为那个人,是原来的你。你忘啦,你是造成林均尘悲剧人生的罪魁祸首,而你的下场则是被他砍断手脚炼成了炉鼎,生不如死。”

陆时今:“……修仙世界也忒不文明了,动不动就喜欢砍人的手脚。”

711:“所以你到底选谁?”

陆时今犹豫了一下,“还是,那个什么魔尊吧,听上去正常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