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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入元旦,98年正式成为了过去式

此时,nba以尤因为首的球员高薪代表正式出轨,宣布已经和资方达成了新协议。

准确的来说,应该也不能算是新协议,而是修订过的协议。

因为这次劳资谈判的起因就是老板们在3月份的会谈中,首先投票否决了原来95年签订的劳资条款,按照95年劳资条款的规定,这个协议要持续到2005年才会进行新协议的商谈。

所以旧协议还在生效当中,只不过资方单方面不想履行了,又怎么能够叫新协议呢?只能叫修订过的协议。

但实际上里面的东西都太“新鲜”了,许多都是闻所未闻。

能够想到的细节方面也多了许多。

这一份合同是能够让资方在当前越发上涨的球员行情下满意的协议,但是球员却未必都能满意。

比如里面涉及到关于顶薪球员的合同。

以前,也没有真正顶薪的说法,或者干脆叫上不封顶,比如乔丹都签约了三千多万,比一支球队的工资帽还要高。

还有比如加内特,才打了三年,就可以拿两千多万美元的年薪。

这显然都是不太合理的,所以这里面就第一次真正抛出了顶薪的概念,一共有两种方式。

一种根据球员打球年龄,0-6年的是薪金约束(球队工资帽)的百分之25,7-9年的是百分之30,10年以上的是百分之35。

另一种是球龄规定的最高工资,也是按照0-6年,7-9年和10年上三个阶段划分,比如新赛季,规定的0-6年的最高工资就是900万美元。

如果到下一年,这个联盟规定的最高工资没有变化,依然是900万美元,那么球员拿900万美元,其实还是顶薪。

但显然不会有球员这么去签约,每年都按照联盟规定的最高工资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