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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个人形象上来看,锁喉的狂人是不利的一方,从老板的角度看,他刚刚签约下主教练,如果让主教练走人,这三年的工资还要照发,而且还要去重新找一个新的主教练,凭什么他的钱别人不干活就白拿?而送走狂人,至少还能搞一点其他的筹码过来,有什么不好的吗?

如果是一个合同快要到期的主教练,老板或许还会犹豫一下,一个刚刚签下合同的主教练,狂人输的一点都不冤。

丹皮尔这个球员,身高体宽,是一个掩护的好苗子。

秦飞从内线兜出来,到上线时抬起双手时,其实没有什么人防守。

但是比姆博科尔斯的传球慢了,等球到秦飞手里时,森林狼的乔史密斯已经贴了过来,不给秦飞投篮的空间。

在超音速,这个时候球员肯定都拉开了空间,等着秦飞去单打。

但是勇士却很不一样,丹皮尔非但没有拉开空间,反而还转身过来,低位要球的样子。

秦飞刚来队里,没有主动进攻,把球吊了过去。

约翰-斯塔克斯看了直摇头,丹皮尔的身体挺好的,天赋也挺高的,就是情商太低了,秦飞刚来队里,俨然球队当家球星的样子,这第一个球还去要位,怎么想的?

丹皮尔拿球背转身过来,迎着防守球员勾手。

“铛——”

一声清脆打铁声,篮下的一双骇人长臂,以高出篮筐大半截手臂的高度,抓下了这个后场篮板球。

秦飞此时已经退过半场退防了,可是队友还没有回来。

还要森林狼的反击速度也不快,双方不急不缓地落阵地进行攻防大战。

马布里走后,新援布兰登就是外线最主要的持球手,同时,加内特在森林狼的战术地位进一步得到提升。

森林狼也不傻,知道秦飞的防守好,所打高位挡拆时,尽可能地让弱侧拉开一点。

秦飞是三号位,森林狼三大阵容,秦飞随便防哪个都是错位,偏偏森林狼还不敢这么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