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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圈合作的方式其实很简单,联合拍电影,分担成本。

有钱大家赚,遇事一起扛。

说实话,一向独来独往自己弄项目习惯了的左乐,有些不适应这种模式,但后来想想,其实这么也不错。

山河的根,还是在电视剧领域,公司绝大部分的盈利还是山河剧提供的。

山河的几位导演,全部扎根山河剧,根本不动电影的心思就是如此。

哪怕左乐,也是一边拍剧一边拍电影,不敢把全部精力放在电影这边。

不过这么做,虽然维持住了山河剧的基本盘,但山河电影仅靠分身乏术的左乐,也难短时间内形成有效的发展。

这时候,找外援也并非是不能接受的办法。

山河出钱出本子,合作方出一些山河需要的电影人才,大家合作拍一部电影,既能赚钱,也扩大了山河电影的影响。

虽然这个山河电影并不是纯血的,但总比左乐守着一摞电影剧本一个人孤军奋战强啊。

当然,为了不砸山河的牌子,这里面的尺寸把握,左乐还是有些想法的。

凡是山河出的本子,那么该项目山河必须占据第一主导,合作方可以推荐导演、演员,但必须得到山河的认可。

拍出来的电影,也必须经过山河的审查监督,质量不达标,山河有权要求重拍,甚至是换人………

总之一句话,可以让权,但项目必须在山河的掌控之中。

当然,这些条件可能有些苛刻,但作为交换,在非山河本子的项目中,山河也可以让出主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