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八章 约翰.威克的‘小老弟’

“嗯,什么都行,汽车、摩托车、飞机,我都开过。”

飞机和汽车在如今的纽约市用起来不方便,最后约翰.威克和他就各自挑选了一辆摩托车。

骑在马力强劲的摩托车上,美国队长非常高兴,他喜欢摩托车,从小就喜欢。

现在骑着摩托车,盾牌背在身后,腰间挂着匕首,右腿的枪套里还有手枪,一时间他觉得自己也算是武装到了牙齿。

对于约翰.威克他是很感谢的,两人离开大陆酒店,他就跟着约翰.威克去打克里人。

为什么要跟着约翰.威克呢?因为美国队长对地形不熟!这也是被约翰.威克认为是个新人的主要缘故。

美国队长是个土生土长的纽约人,但那是七十年前的纽约,现在城市变化太大。

美国队长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和绿巨人、芭芭拉、鹰眼分开是因为迷路了。

有人指路,他求之不得。

约翰.威克也很欣赏这个‘小老弟’,他自己的近战能力不弱,可比起克里人来说,那差距就很大了。

有美国队长这个肉盾顶在前面,他在后面狙击,两人配合起来简直是轻松加愉快。

......

美国队长遇到了新朋友,开始用极高的效率击杀敌人。

作为敌人,克里人面对纽约市民布置起来的罗网,可以说也打得非常英勇。

洛基确实是在瞎指挥,但这些克里人在追猎者科拉斯把指挥权交给洛基后,有一个算一个,全部服从命令,即使孤身一人,面对几百个手持各种武器的纽约市民,他们也会硬冲,因为命令就是命令,克里人以服从军令为人生的唯一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