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平时要雇佣仆人打理他的古堡,可每件藏品在他心里就像定了位一样,需要时瞬间能在脑海搜索到。

剩下的文字不留余力的讲述兰萨对奢侈品的热爱,名贵的红酒、天下最厉害的工匠手艺、拍卖行里价格居高不下的宝石。

兰萨差点把这页也撕了,声音低低:“既然知道这些,它们哪里去了?”

一定变成了不懂它们价值者的所有物,散落在世界各地,失去了往日的芳泽。

这回狼人的笔迹大了不少,力透纸背的写着:难养,养不起!!!

兰萨愤愤把书摔在了桌上,他才没有被养着呢!

远远传来易霆的叫喊:“祖宗,别扔东西!我出门了!”

兰萨撇了会儿嘴,又舒展了眉毛。

这本书看得出被翻来覆去看了几回了,也……挺认真的,狼人比他想象的更关心嘛。

兰萨愉悦的哼起小曲儿,把刚才的不愉快抛之脑后了。

他很随意的往狼人床上一坐,百无聊赖的捡拾那些条缕分明的狼毛,一根一根绕在手里。

仿佛发现了什么乐事,兰萨用那些狼毛的根结相连,慢慢的编织起什么东西来。

他曾经有个小爱好,就是编织花环,那都是极品的稀有花,见到美

丽的芬芳团绕在一起,会浑身舒坦。

慵懒和灵巧的手并无关联,他很乐意干这些无用的小事。

只是他从来没用过这么“低劣”的材料,许久过去,勉勉强强绕出了两个小团子,毛茸茸的连在一起,看起来挂在什么东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