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页

如果进了城没钱,还能去饭馆刷盘子,或者自己把自己卖了去当丫鬟,要不然找个人嫁了……光速嫁人?

那还是刷盘子当小工更好!

“现在也没什么谢你的,这包失魂散送你了,这种迷药很厉害的,独门秘方,小小一点粉末,鲸鱼都给你弄晕弄麻痹!百年前别人屠龙都用这药呢!”

张珊像是过年长辈塞红包那样,把一包不法药粉给到我手里,只见她和萧若隐共骑一匹马,飞快地跑路了。

其实往好处想,这马是楚应予买的,被张珊骑走了,那对方找到我的可能性又降低了吧。

耽搁我一个多时辰,我收了这被吹得很厉害的失魂散,认命地沿着河道走。把水囊里的水喝空了,我就在干净的河边接满,路上听到了车轮子滚过的声音。

我喜出望外地往上坡爬,是一辆拉着干草的驴车,赶驴的是个大叔。我连忙挥舞着手去道上请求搭车,也就五个铜板,我就上车了!

和大叔随口套着话,想知道保山城的情况,事实证明有时候长嘴也是很重要的。

大叔说他一个亲戚家是开茶楼的,最近缺一个打杂的短工,也不是要我炒茶之类的做技术活,就是出卖体力干点脏活累活。

提供食宿,一月工钱是五百文,虽然没有楚应予一下子给的零花钱多,但我踏实啊!

进了保山城,大叔带着我去了亲戚的茶楼。这一路上很是热闹,毛驴驮着我们穿街过巷,我默默地观察着地形和方向,路痴只能靠标志性的建筑和特色牌匾来记路了。

茶楼老板是个老妇人,不追究我为什么女扮男装又孤身一人,她体谅我有难处,将我收了。

我不做前面端茶倒水的活儿,是在后厨帮工,夜里收工时才去前堂打扫摆桌椅。一天三餐伙食,然后住的地方是一间后院的杂物房,窗明几净,不需要我再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