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传话

或许,他隐隐的担忧也会随之而解。

“我来说,你来写。”

花云虽然得了郑达微的信鸽,却从来没用过。一是她不觉得有什么好写。二是,让一只鸽子带信,纸上能写几个字?

比如,眼前这张纸上的蝇头小楷,她是写不来的。

重万里不动,花云便提起一旁的纸努力写了个自己能写出的最小的字。

她的努力,重万里看到了,不由抽抽嘴角,字好不好暂且再论,拳头大小也就算了,写个“杀”字是什么意思?跟自己示威呢还是字由心生?

花云看着纸也很无力,毛笔字啊!要知道在末世里她也只见过一回这传说中的毛笔,是风行从他老宅里拿来跟她显摆她是多么的有眼光选中他这个多才多艺的男人的,花云拿到手里就给他扔了出去。

能吃能喝能杀丧尸吗?

重万里无奈坐到案前,不知从哪里摸出一张空白纸条来。

“你要写什么?”

花云想了想:“就说我一切都好。我哥被带到蛮国了,我去救他回来。请他帮我照顾好家里,一定不能走漏风声。还有,下次来信,我娘的身体状况问过顾老再告诉我一声。”

重万里提笔就写,心里却不以为意,这些话都是可有可无的,他从来不会在传信里说无关紧要的事,女人真是麻烦。

花云接着道:“还要跟我弟弟妹妹说一声,就说我很快回来,让他们不要担心,有人欺负家里便打回去。”

重万里心道,是这姑娘的风格,但好像也是废话。

花云扭了扭脖子,实在没得说了。

“哦,跟他说。我不用当婆婆了,要当亲娘。请他断亲吧。”

重万里笔锋一顿:“什么意思?”

花云道:“你只管写,他知道的。”

重万里心里又隐隐不舒服,这两人竟然有自己听不懂的事情,或是暗语?明明郑达微是为了自己才去接近花云的。

写完给花云过目,花云满意点头,这笔字,她练一辈子也不可能拿毛笔写出来。

重万里将纸条塞到小竹筒里,抓过鸽子,挂在它脚下,扔到半空里。

鸽子扑棱着翅膀飞走了。

花云忽然想,若是自己还能飞该多好。

摇摇头,别做梦了。

“出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