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雷兹手执手杖,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踩着有节拍的步调,一步步向埃文斯靠近。

布雷兹穿着极为华丽,日常戴一顶白色假发。

此刻,他笑了笑。

布雷兹一双灰暗的小眼睛,想扫描仪一样,将埃文斯从上到下扫了又扫——满是惊疑和不敢置信。

写出那封线索信的,就是这么个病弱的少年?!

埃文斯略感不适,半垂眼帘,避开了那轻视的目光。

虽然都有一双灰色的小眼睛,劳埃德先生给人的感觉就是不一样——劳埃德给人一种人文关怀;而布雷兹,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蔑视。

布雷兹二话不说,让人扣上埃文斯。

“哎哎哎!你们干嘛呢?!”贝都因见情况不对,冲了出来,他挡在埃文斯身前,“我的人,谁敢带走?!”

罗切斯特侧目,也上前去。

大少爷犹豫。

跟在大少爷身边的凯特探了探头,拉了拉大少爷的手,童言童语:“去啊。你怎么不去呢。”

三岁小孩凯特松开大少爷的手,又被大少爷拽了回来。

其实大少爷,骨子里是软弱厌弃自我的——如果他不是哥哥,这些财产完全都没有他的份。

但贝都因就不一样了,他很有底气。

贝都因从小天不怕地不怕,除了他父母。嚣张惯了,没有人敢真正得罪他。自觉看见过世间很多不平事,又看了很多进步的书籍——觉得自己和家里的鸿沟越来越大。终于在某一天清晨离家出走,去投奔他的知心好友理查德·克罗斯比。但知心好友是个正经的事业有成生意人——太忙了,贝都因就自己去找了个工厂上班。又由于女性缘实在是太好,被纺织厂的男同事嫉妒,贝都因从此被迫看门。

这个纺织厂的工作,贝都因隐隐觉得,还有家里人的手笔在。

不然为什么,成天指天骂地坚决不放过每一个人、痛苦大家快乐自己的琼斯老板,会对他这么好?

贝都因在自己被抓的那刻才察觉不对,于是更加坚定了跟紧埃文斯的心理。

贝都因可以自豪地说:论见机行事、论勇气,没人比得过他!

埃文斯无奈捂脸。

系统的理解:【哈哈哈哈这群人到底在脑补什么生死别离!】

布雷兹狂笑,笑声从胸腔里震荡出来。

“没错,你们猜对了!带走他,我想知道——他到底杀没杀过人!如果不是杀过人,我才不相信,你的小说会写得那么真实!”

埃文斯知道,会有人通过那封信,认出那篇小说是自己写的。

他本也没想拦着。

但,这也太快了吧。还没有一天。

系统:【呃呃——啊?什么??为什么啊???这个脑回路也太奇怪了吧】

怎么当上男爵的?就凭他很逗秀?

埃文斯也无所谓。他没有让布雷兹把他押走,而是自己走了过去。

其他人,布雷兹也没有阻止他们跟着——吓着人了反正他不负责。

大少爷倒是留了下来,他要陪凯特。

在他眼里,其他人和他不是一路人。

罗切斯特和大少爷,默契地没有再给彼此任何一个眼神。

他们来到了案发现场,地面上是干涸的血迹——形成一长条——那是受害人被拖拽的痕迹;这是一处很茂密的林子,很难相信,还能在米尔科特找到这样一个地方。

死者死后状况过于凄惨,布雷兹已经让人给埋了。

布雷兹可并没有什么保留腐烂发臭的尸体作为证据的意识。

布雷兹一脸好笑地望着这群小孩,期待着他们出丑,尖叫、害怕到呕吐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