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没有提到打斗的情况,而且你也表示没有听说此事,那就是说你不可能知道歹人用的是剑!”

喂喂,你学狄仁杰还是元芳的啊,破案这么厉害!林家仁已经吐槽不能:“我、我只是猜测,没想到一下子就猜对了而已!”说完还以极其无力的“呵呵”收尾。

满头大汗的林家仁有意无意地朝玲飘去求救的眼神,对方却视若无睹——正看戏呢,那有心思理你?

“唉,庞公子,这样有意思么?”

“没意思。”

“小女子只是想向你表达一下感谢而已,用得着千方百计的否认么?”

“用不着。”

“既如此,敢作敢当可好?”

“呃,我是很敢当的,但我确实没做啊。”底气不足,说的话就不可信。

蔡怡摇摇头,不禁一阵叹息,随即道:“莫不成是那二公子威胁了你,比如‘要是敢承认就惩罚你’或是‘你够胆就试试看’之类的?”

脑补万岁!林家仁还不顺杆往上爬:“蔡小姐求求你了,我以后还要在襄阳混的!”模棱两可的话,你自个继续脑补去。

“好,你这么说我就明白了,说起来我也还没嫁过去,你来我家做事可好?一则二公子看我的面子也不会动你,二则也是表达我的感谢之情,正好你现在没有工作对吧?至于你想跟着我还是我叔父又或者是我堂兄,随你喜好罢。”

这根橄榄枝抛的不可谓不妙,一般人肯定是立马点头下拜答应了,但林家仁却还不至于。一方面答应之前最好得跟刘琦打声招呼,这也是为了确保两边合作能够进行下去的必要步骤;另一方面要是直接答应了,就会显得自己好像多么渴求似的,换句话说有些掉价。

基于此,林家仁很是迟疑的给了这样一个答复:“此事容某考虑几日再做答复吧。”算是变相地承认了自己就是面具侠本尊。

蔡怡则是微笑表示可以商量,最终决定三日后老时间老地点再次相见,以包袱为号,若见此物则是同意,若无此物则是拒绝,免得大家伤了和气,好聚好散嘛。

这个时代可能也只有林家仁这种人才想得出来这种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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