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冯青就留在了墨河村,何况他的户口现在也在这里。

在农村,寡妇门前是非多,总有一些不着调的汉子,半夜来敲她的门,王家昌就住在她家旁边,练武之人,热心肠,于是经常替她把一些半夜来敲门的人,给打发走,为她的事情,不少跟别人打架。

说起来,这冯青也是漂亮,所以才会这么的招蜂引蝶。

王家昌帮她的时间长了,两家又是邻居,一来二去,两人就睡在了一起。

昨天晚上,王家昌正在炕上抱着冯青,就听到门外传来一个醉汉的声音,说的话还不堪入耳,当时王家昌的火气就上来了,穿上衣服,出去就把那人一顿爆打,打完之后,才知道自己惹事了,那人竟然是唐新民的表弟。

唐新民是高顺镇的一霸,联防队的队长。

谁敢得罪他,就别想在高顺镇安生。

于是当夜,王家昌就让冯青收拾了东西,逃到了镇上,今天一早,他把冯青送上了去市里的汽车,自己则留在了镇上。

王家昌孤身一人,无牵无挂,加上从小听族里的老太爷讲江湖的故事,又练了这么多年的拳,自然有一股火气。

他越想越窝囊,就把田胜那小子爆打了一顿,自己就得背井离乡?那自己从小练武有什么用?连自己喜欢的女人都保护不了,自己还算个什么男人?

这么一想,他的火气更怒了,再一想老太爷活着的时候,经常说,人死卵朝天,怕个球!

于是他心一狠,就留了下来,让冯青带着孩子先到市里。

“他唐新民敢耍横,老子今天就让他知道,什么叫匹夫之怒,血溅五步!”王家昌怀里藏着一把刚买的杀猪刀,正一口一口的抿着酒,不过脸色却是很平静。

呼啦!

不用唐新民招呼,小店里的人,看到他今天脸色不善,于是都纷纷结帐离开了,有几个好事的,并没有走远,站在窗外,朝里边张望着。

人生地不熟,我也不想惹事,再加上我们三人也吃得差不多了,于是我起身结帐,带着蚊子和狗熊两人朝着小店门外走去。

不过我并没有走远,也站在窗户外,朝着里边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