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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点五十分,黑夜已经开始降临,太阳恋恋不舍地从西边落了头。这时,所有人的视线都望向了一个方向,那是一条从外面通往“黑玫瑰”的唯一一条公路。

一辆通体银白的轿车,出现在公路上,呈现在众人的眼前。流水线一般的流畅,行驶悄然无声,充满着高贵和神秘,让人移不开视线。轮胎是防弹轮胎,车窗是防弹玻璃,车身也是特殊的合金所制造。

前头是法拉利的标志,具体是什么型号,在场的所有人,都没有认出来,估计也是最新款,订做出来的,有人比较识货,是爱车一族,保守估计,价格也要三千万之上!

这还不算,这不法拉利的后面,跟随着足有九辆通体漆黑,洁净得发亮,如使者一样的轿车,居然都是清一色的奔驰!

什么叫气派?这就叫气派!王者一般的气派!

车停了,停在了“黑玫瑰”最尊贵的位置,一个全身黑西装黑眼镜的保镖打开了车门,从里面踏出一只皮鞋,一尘不染,所有人都看清楚了,这人,赫然就是——萧军亮!

反常地,今天的萧军亮没有穿黑西装,恰恰相反,他穿了一身洁白的西装,嘴角总是挂着自信的微笑,一双虎目时时生威,令人不敢直视。

又有人帮后面其中两辆奔驰打开了车门,一个穿着古式长袍,身材极高,手长脚长,留着一把小胡子的梁太正走出来。

另一边,保镖打开了车门,莫逍城淡定地走出来。他脸上没有多大的表情,始终古井不波,尽管全场的视线都放在了他的身上,有好奇,有惊讶,有不屑,有恐惧……他依旧能够谈笑风生,风轻云淡。

这些人,可都不是大街上随意可见的普通百姓,大多是大人物,随便拉出一个,都是人中龙凤,经历的事情能写成一本书,目光是极带有侵略性的。莫逍城能够处之不惊,单是这份心理素质,就让人佩服。

难得的是,莫逍城年仅二十四岁。

他罕见地穿着一身西装,展现出黄金比例的身条,让人极容易就忽略了他那张大众脸。男人,容貌不是重要的,气质、气场,才是重要。这也是要命地吸引女人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莫逍城貌不惊人,却能讨美女的喜欢了。

萧军亮满意地笑了,“逍城,你可实实在在有宗师派头了啊。”

梁太正也接话道,“莫老弟是我看到的,最有潜力的一个年轻人,如今达到了化劲,更是脱胎换骨,足以开馆收徒弟了,宗师派头那是当然!”

莫逍城只是淡然一笑,忽而轻轻动了动耳朵,“又有人来了,足有十几辆的轿车。”

果然,就刚才那条公路上,又出现了一条名车河流,当头的是一辆宾利,车身通体墨黑,车型大,充满着阳刚霸道的气息,俨然一副王者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