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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尚老爷子第一次用端前辈的身份,如此明显的跟我点头示意。那就什么都不用说了,我杀过去!夺了东西再说。

当下,调整好方位,我挪动步子,拿出趟泥奔的功夫,撒开丫子就全速奔行而去。

三十几公里,尚不足一次马拉松的长度,因为马拉松可是四十二公里还要多。

不过,这难度却比马拉松要难,因为这里是山地,此外,我还要跟楚爱珍去抢时间。她开的可是跑车,虽然路上有些地方会限速,但再限,每小时一百多英里绰绰有余。

是以,我得使全力才行。

奔跑之力,如果用了蛮力,笨力,那得活生生把自已给累死。

趟泥奔也是一样,把两胯甩开之后,脚落地时,不要再刻意让肌肉发力助跑,那样只会增加损耗,要把脚下的力量传导到腰胯,然后腰胯受到震动之后,再把这股劲给发出去,如此就完成了一个做功的循环。

我奔进全力,奔行在雨幕中。

有些地方不好通过,我就直接用跳来解决。

除了领上奔跑的功夫,我让全身合化到空气和风中。

就这么,跑出去五分钟,当雨滴撞到我脸上,让我感觉脸蛋生疼的时候,我知道这个速度绝对可以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雨越大越大,四周腾起迷蒙的雾气,眼中的方向已经不可辨,我只能凭借冥冥中的一丝感知去认路。

体内的热力越积,越多,越来越多。

我尽量控制不让热量伴随汗水渗出到体表,而是把有形的热,转为无形的精神。

我让这股热,透入上,中,下三个丹田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