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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二匹红马看上去与寻常马没什么两样,唯有两处异常,一是马蹄竟然带趾,五趾清清楚楚,看上去像是虎爪。

另一处是马背格外的宽阔,至少是寻常马背的两倍宽,坐在上面一定极安稳。

十二匹红马正静静站在树下吃草。

据说火龙驹最诱人的地方是它们是杂食,极好养,什么东西都吃,肉与草都行,甚至腐肉与枯草皆可。

甚至一些别的动作都不吃的,它们也吃,有一个能吞食一切的胃,供给它们强横无比的力量与源源不绝的体力。

火龙驹往往是骑的人太累而停,而不是它们太累。

孙志飞看着这十二匹火龙驹,叹息道:“冷公子,火龙驹可是珍宝!”

冷非看他一眼,这语气可不像得珍宝的模样,倒像是损失珍宝的样子,笑道:“看他们灵气十足,怕是不易驯养吧?”

“……是。”孙志飞无奈的叹口气:“他们是认主的。”

冷非挑了挑眉头。

孙志飞道:“它们从小跟着主人一起长大,然后成为伙伴,而不是当成坐骑。”

冷非道:“从前没得到过火龙驹?”

“往往主人一死,它们也会渐渐死去。”孙志飞的兴致更低,无奈的道:“绝食而亡。”

冷非轻轻点头。

孙志飞道:“而且它们也悍不畏死,是没办法驯服的,只能通过友情来羁绊。”

他遗憾的看向这十二匹火龙驹,叹息道:“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