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哥,你有喜欢吃的水果吗?”莫厘靠在沙发前,笑盈盈道:“我吃不完,可以分给你。”

宋泊简:“谢谢,我自己订吧。”

初白犹豫了一下,发现自己好像也应该问一下老板喜欢吃什么比较好。可宋泊简已经回绝过莫厘,他再张口不太合适。

没再多想,初白从手机中选了一盒樱桃后,跑去给酷哥和红衣弟弟在厨房打下手。

[莫厘好像喜欢宋泊简。]

[太明显了吧,莫厘好会。]

[哇,宋泊简身材好好,有型有款。]

在场的六位嘉宾几乎都有留学经历,所以做饭对他们来说并不难。

不一会儿,菜品和水果送过来,大家随意分工,开始准备晚餐。

起初,大家都以为宋泊简是最不会做饭的那一个,但后来才发现,宋泊简竟然在厨房轻车熟路,处理牛肉纹理时比任何人都专业。

莫厘这时凑过去夸赞:“宋哥,你在国外留学时,经常自己做饭吗?”

“很少。”宋泊简淡淡地解释:“特意学的。”

这句话对于谈过恋爱的人有些微妙。

像宋泊简这样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能有什么人或事让他特意学做饭呢?

景如恒猜测,应该是男朋友。

虽然大家都很好奇这个人,但没人敢问,初白亦是同样。

红衣弟弟将水果分给大家后,在最后一层发现一盒杨梅。

“宋哥,这是你选的杨梅吗?”

“杨梅?”正在洗菜的初白念叨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