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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会,会一点。”他尚未完全适应现状,有点语无伦次。

之前光顾着通过测试和还钱的事情,没有想过新工作需要和默尔丝住在一起。是啊,仔细想想,这其实和“住家保姆”是类似的工作,他不住在这,怎么即时给“大小姐”做饭?

对,他主动称呼默尔丝为“大小姐”,毕竟对方是他老板,替他还清债务,承担妹妹的医疗费,说是他的再生父母也不为过,当然要用敬称。

默尔丝自然地接受了这个称呼,虽然在“现实世界”她出生平凡,但在枯枯戮山被管家们叫了这么多年“大小姐”,也早该习惯了。

不同于他每天用尽浑身解数的工作状态,大小姐状态有点放松过头,对他并不设防,他常常能看到大小姐穿着睡衣,没有梳头,懒懒散散的样子。

他端着烤好的蛋糕走过来,大小姐陷在松软的沙发里。大小姐不仅身体瘦弱,脸也特别小,看起来像放在沙发上的仿真娃娃。

大小姐吃了两口,和平时一样,她吃每样食物都不超过三口,男人怀疑她是不是有厌食症倾向。

既然大小姐每样食物都会吃,多做一些种类,就能让她多吃一点吧?

所以他还烤了曲奇,他买了不少书来学习。

厨房以外的事情,大小姐没有要求他做,但他也不是木头,知道该怎么讨好,或者说报答老板,他包揽了所有能做的家务。不包括洗大小姐的衣服,因为大小姐不穿重复的衣服,不需要换洗,每天直接穿全新的衣服。

相处次数多了,最初对大小姐莫名的畏惧减退,在大小姐零碎的书面指令下不断调整料理的味道,逐渐变为男人工作的重要乐趣。

这是他的价值所在,他是为了大小姐而存在的厨师,他目前的生活依赖着大小姐,而大小姐何尝不是依赖着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