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以“年”为单位,按照现在互联网的更新换代速度,能火够一个月,都算是很厉害的啦,之后流量就会大幅下跌,网友都是很喜新厌旧的。

而且这个违约金,好像有亿点点高。

凌安妮很直白地告诉他:“不好意思,因为你有不良记录的前科,所以我要先做好被你背刺的风险预案。”

以洛笙目前所展现的人品,捧红之后就跑,是很有可能发生的事。

洛笙:……

他一时无言以对,但还是小声地说:“我哪里敢背刺您呢?”

每次面对凌总那似笑非笑的眼神时,洛笙就有种被猛兽直视的恐惧。

背叛她,会死的。

这就是他内心深处难以磨灭的印象。

“在商言商嘛。”

凌安妮耸耸肩,又进一步解释:“不要担心,也不是一直让你当只发视频的网红啊。华安有自己的综艺部门,以后说不定还会成立公司,你要是能在综艺上混好,未来转型做这方面也是可以的。”

“不过首先,你得先用博主身份积累点名气,不然上综艺没人认识你,多尴尬啊。”

她指着合同另一行:“看这里,如果你实在太扑街了,凭博主身份不能养活自己,那这条协议只是限制同行业的跳槽,你要是想去上班打工,或者自己创业做点生意,都没问题的。”

网红和明星不一样,明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只要红过,有过作品,市场就不会完全抛弃他/她;

但网红不同,他们凉了就是真的凉了,互联网流量来得快,去得也快,凌安妮还是给洛笙留了条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