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憎恨你这种有手有脚但是除了伤害别人之外什么都不会干的家伙。”路易说道,他感觉自己的大脑中有一根弦崩断了。

“你这种狗都不如的东西,配不上什么仁慈。”他寂静地说,然后十六岁的少年举起了刀,准确无误地挑断了对方的手筋和脚筋。

他的刀很快,动手十分精准,似乎一点都没有因为愤怒而颤抖。

这家伙,即使是死也不会悔改吧。

那就让他生不如死吧。

路易这么想着,然后他站了起来,将刀在对方的衣服上擦干净了。

父亲说过,刀沾了血之后要马上擦干净,否则会生锈的,路易坐了下来,细致地清洁着自己的刀。

也许路易·斯特拉斯在那一天就死了。

他当然后来见过了更多的人渣。

他从部队中出去之后,先后做过几个最混乱的地方的执政官,他见到了更多的人渣。

事实证明,人渣永远都是人渣,是没法被救赎的。

罪人就是罪人,就活该下地狱。

他见过有流浪汉摘走了教堂的圣物,然后整个教堂都被黑暗生物所袭击。

他也见过有丈夫载着妻子去卖,然后两个人还能相安无事地继续生活。

他还见过有权势的家庭的公子将少女残忍折磨死之后还要把她们的尸骸扔给猎犬利用最后一点价值。

都该死。

路易在心里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