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最近他母后又在各方面施加压力让他赶紧工作,最好当然就是去老爸的公司,可是吧,他还年轻,真不想就那么早锁死自己,虽然知道是迟早的事情,可能躲则躲,最好是如此。

谭子荧的软硬兼施老妈已经免疫了,帮忙说情也不行了,于是谭子轩双腿往茶几上一伸,双手搭到沙发背上抬眸盯着双手叉腰的母后,懒洋洋地说:行了,我今天就找工作去。

母后黑白分明的杏目一瞪,怒吼道:现在!马上!

于是谭某某就只好不情不愿地爬起来换衣服出门,出门之后也是无所事事而已,怎么说他也才20岁,一般人20岁还在上学呢,老妈怎么能这么和他计较,自己好歹读少了好几年书,帮家里省了不少学费嘛!这么小气的话老爸迟早也受不了她找小蜜去的,当然老爸现在是没那胆量,以后就不知道了。

虽然是答应了要去找工作,可是自己什么德行又不是不知道,那么懒,哪有人愿意请他啊?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晃了半小时后最后还是决定打电话给冯薇薇,毕竟这人八面玲珑认识人多,随便找个工作搪塞过去再说吧。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心有灵犀这么一回事,刚好翻电话本找冯薇薇的号码时,她就打电话过来了,才接通了她就大声咋呼道:“亲爱的未婚夫——”

“停!有废话就说。”怎么秋天的阳光也这么毒辣呢?还是自己晒得太阳少导致现在见光死?谭子轩被在街上被晒得脑子发昏,听到冯薇薇这种调调就更昏了。

“现在有空吗?和我去一个地方!”

“哦,我在商业街。”

“刚好我也要去商业街,等我10分钟,马上来!”冯薇薇说完后就挂了电话,真难得这么雷厉风行。

因为天气真的太晴朗,所以一直都习惯呆在室内的谭少爷实在有点受不了,而且让他站在路边等一个女人那是多么无聊的事情啊,于是他就走到附近的商铺前方的阴影下等着,如果可以其实他是想蹲着的,可惜那太难看了,这里又不是茅坑。

谭子轩今天穿的也只是一件简单的白T恤和直筒牛仔裤,非常普通非常休闲也非常地不起眼,当然他外表还是不错的,只是那双像是蒙了一层大雾的眼一直都处于游离状态,也不知道在看什么,又或者根本是什么都没在看,慵懒如果算是一种气质的话,那么谭子轩肯定是站在这种气质的最顶端可称为HERO了。

大概是因为不常出门,所以此懒虫的皮肤也很白,苍白,无血色的那种,而发型也因为懒得经常跑理发厅而有点偏长,随意地把遮住眼睛的刘海拨到一边,脸颊旁鬓角长度也差不多到下巴,如果他愿意玩儿COSPLAY,那么吸血鬼什么的肯定是他的强项。

虽然吧,这人看似这么无聊又无趣,但是偶尔路过的女孩子还是不禁多看几眼,毕竟人家长得也不错,慵懒气质又大盛,海拔也挺高的对吧,虽然修长的双腿从来就没有站得笔直,不过背脊还是挺直的。

过了差不多20分钟,冯薇薇才姗姗来迟,当然,迟到是女人的权利,绅士一般是不会和女士计较的,然而谭某某只是懒虫一只,又不是所谓的绅士,当然会计较了,但是——计较太麻烦了,还是算了。

冯薇薇习惯性地挽起谭子轩的手,有点亲昵,却也并没有让他感到不自在,因为她从小就这样,习惯了也就没什么。

“我们去吃东西吧!”冯薇薇直接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