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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腔 咬枝绿 791 字 11个月前

他叫钟弥过来住,她说这房子太大,没烟火气,总是不情不愿,他问她不喜欢哪儿,她一时讲不上来,就说总之不喜欢。

钟弥生日那天,客厅里杵着好几个设计师,一看设计师的衣着打扮,就知道擅长什么风格的都有。

“不喜欢哪儿,让人都改了。”

钟弥故意说:“那要是我连房顶都不喜欢呢?”

沈老板想都没想,手一抬:“掀了。”

他拉着钟弥的手,哄着,“你不喜欢就掀了,成不成?”

钟弥这才答应过来陪他住几天。

那阵子办公应酬事情一桩接一件,又多又杂,沈弗峥忙得几乎抽不开身,就差把一天拆成两天用,一半投入工作,一半忙着跟钟弥换姿势睡觉。

那也是他办公效率最高的一段时间,越忙越是要将事情安排得有条不紊,挤着时间跟钟弥见面,能一起吃饭就一起吃饭,没工夫碗筷相交,就直接脱衣服床上相见。

以前谈过恋爱,那时候二十岁左右应该更年轻气盛一些,可能是对象不同,彼此都虚伪利己的话,虽然方便理解,但好像很难做到身心交付。

他对热恋期没体验,也没概念,甚至不晓得这种荒唐的东西居然可以在他身上存在。

是有一天,他坐在兴趣班教室外的塑料长椅上等钟弥下班,等了很久很久,才忽然想明白,原来他每天都想见她,是因为在跟人热恋。

那天应酬到下午,手上忙了许久的项目终于结束,宾主尽欢后,盛澎邀人开泳池趴续第二摊庆祝,沈弗峥没去,他一贯对这种热闹不太感兴趣。

喝了酒,他叫老林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