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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腔 咬枝绿 781 字 11个月前

那位孙经理说:“钟小姐,您要不要去后面花园看看,花园跟过去几乎一模一样。”

钟弥跨过门槛,踏进后院,正说不可能一模一样,她妈妈养的白玫瑰早死了。

话只说了一半。

她的声音,因为眼前的景象,悬悬停在喉咙里。

这栋小楼二十几年辗转,几度流拍,最后物归原主,一如往昔,妈妈的花谢了,沈弗峥重新替她养了半院子的白玫瑰。

钟弥走过去,摸了摸花坛里的泥。

新培的土,还疏松潮湿,显然是不久前才被移植过来,这些娇嫩花苞迎风摇曳,郁郁盛放。

手指一触。

她忽然觉得自己和这些花像。

不曾在这里生长,却在最好的时候,在这里开放。

沈弗峥在不远处的屋檐下看她,她今天穿了一条无袖的白色长裙,日光鼎盛,晃人眼睛,她站在花丛里,就快要和那些花融为一体。

他忽然喊她:“弥弥。”

钟弥闻声朝他走来。

沈弗峥能从她眼里看到她对这房子的喜欢,但她越是深刻地打量这里的角角落落,这喜欢越像一场镜花水月一样不真切。

人对自己拥有的东西,不必如此细看,仿佛要牢牢记住这里的每一个细节。

就像出门旅游,越是喜欢的地方,越是要拍照留念,因为知道再喜欢,也不可能永远在这里落脚,甚至一别后就不会再回来。

所以才要用眼睛、用相纸去记录。

“弥弥,不喜欢这里吗?”沈弗峥按着她的肩问她。

钟弥点着头,目光仍不自禁往周围看了看,最后才仰头将视线落回眼前的男人身上,她很感动地说:“喜欢,特别特别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