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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腔 咬枝绿 793 字 11个月前

钟弥见过他不少次,每一次出场都是无可挑剔的正装,时刻都是战备状态,衣品相当好。

书房也是新布置出来的,钟弥还没细看过,这会儿才有空欣赏墙上的挂画,是她以前画的,特意叫淑敏姨从州市给她寄过来。

当然没说是挂男友书房,只说要送人。

钟弥问:“他的年薪应该很高吧?但人一直紧绷着,会不会也很累呢?”

沈弗峥告诉她:“培养品味,即培养偏见,那么迎合品味,就容易在偏见中得到共鸣。长期跟人打交道,需要输出观点的人,如果能让人相信他是独到的,那他工作起来会轻松很多,也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质疑声。”

钟弥细一想,觉得好有道理。

就像有些服务行业会规定着装,甚至发工作服,目的就是为了让顾客认可其专业度。

去金融街逛一圈,到处都是西装革履的精英,人家不发工作服,但行业内也会有默认的大致着装,没人会穿篮球裤夹脚拖去见客户。

钟弥横坐在他腿上,他电脑屏幕里所谓的机密文件吸引不到她半分视线,大概只好男色,视线都落在那张被屏幕冷光照拂轮廓的脸上。

纤细的手指尖抚他眼下皮肤,那道被金属镜框映下的浅浅灰线。

因她非要横在他与电脑之间,力争出一片可供晃腿的空余,皮椅推远,他不好看屏幕上的财报数据,只得弯身从抽屉里取出一副很久不用的眼镜,端正架在高挺鼻梁上。

钟弥这才知道,原来他轻微近视。

她的指尖就快在他脸上描出一副金属镜框的轮廓,好奇问:“那你很少穿正装,你不需要让别人相信你是独到的吗?”

脸毕竟不是纤维做的纸,会痒,这微微痒意悄无声息就能勾起下半身的绮思,手上还有事要做,他不得不抓住那只作祟如羽毛撩拨的手。

沈弗峥视线稍迟,从乏味生硬的屏幕,转向怀里这张不施粉黛也十足漂亮的小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