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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腔 咬枝绿 812 字 11个月前

何瑾对她笑,像跟小孩子讲道理一样耐心:“那你猜为什么会没有影响?”

“可能时间太久了?”

“时间久吗?”何瑾好像在思考,然后跟钟弥说,“我以前谈过一个穷画家,我姐姐不让我嫁,这都快二十年吧,我结婚,离婚,又再婚,又离婚,我还是忘不掉。”

钟弥以为这是在指沈弗峥也忘不掉。

但她内心坚定,立马摇摇头说:“他不会。”

有误会,可钟弥这反应到很叫人欣慰,何瑾解释说:“对,他是忘掉了。他不是那种什么受情伤啊,然后看开了。他不是。他是连他在英国那几年的所有都当作忘了,他回国这十年脱胎换骨,以前的事就像是在另一个人身上发生的一样。”

“他本来是可以不变成现在这种讨人厌的样子的。”

闻声,钟弥的表情静下来,玻璃杯子也滞在手心。

“他在英国读大学,我去看他,他还跟他当时的室友带我一起去划船,船就停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他跟他的朋友翻着书找论证去说服对方,我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那种氛围特别好,虽然他家里反对他继续待在英国,但我支持,我甚至鼓励他去闹,最坏也不过停掉信用卡,我说没关系,以后小姨养你。”

“之后,刚刚那个姓谢的女的追他,他们在一起了,他也没有告诉家里,因为也还不久,那年他读研,他爷爷他爸爸都不希望他继续在英国深造,那一阵子经常打电话叫他毕业后就回来,可能她就是那个时候知道他身份不一般,觉得反正等沈弗峥回国了,异国也不会有结果,不知道是不是翻了沈弗峥的手机,最后居然把电话打给了我姐姐,说她是沈弗峥在英国的女朋友,可以帮忙劝他回国发展。”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父亲当时好像是在国内因职务涉嫌经济犯罪,搞不好就要去坐牢,她希望我姐姐可以帮忙处理。”

“我姐姐就说,处理完了就算完了,能懂吗?”

钟弥握着冰凉的杯子,脑子里经过一场说复杂也不复杂的梳理,很多细节连起来,有了因由,很多事此刻再想想,也完全是新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