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朗琛在导航里面输入地址,然后开车离开。

苏馥今天已经差不多消耗完自己的精力了,所以他在后座上微微闭着眼睛休息。

顾朗琛在等红灯的间隙,通过后视镜,望了他一眼。

这一眼,就被苏馥抓到了。

通过镜子,苏馥朝他歪头一笑。

他的眼神冷冽,但是笑容甜美,这就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反差。

从某种意义上,也坐实了圈内人对苏馥的评价,这个人,很有病。

顾朗琛一开始以为说他有病,单纯指的是他的异装癖。后面稍微接触,才发现说的有病指的是他的性格。苏馥乍看上去是华丽的蛋糕,当你放松警惕,拿着带有尖利锋利的刀切下去,最后就只能看到蛆虫和蟑螂从里面冒出来,四处逃窜。这也是顾朗琛一开始对他敬而远之的原因,今天的饭席上,他好不容易对苏馥稍稍改观了,结果没有想到这一秒钟,他又突然深切体会到,为什么那些人会暗地里评价他有病。

“你抖什么啊?”苏馥觉得好笑,干脆身体往前,靠在无人的副驾驶位置的后背上,看着顾朗琛。

“我哪里有抖?”顾朗琛觉得他在说胡话。

苏馥捧着心口,闭上眼睛,陶醉地说:“你的小心脏在抖,因为我而怦怦跳。”

话是如此,就是不知道是因为心动才跳,还是害怕惊悚才跳。

苏馥陶醉完毕,睁开眼睛。

因为近距离的原因,顾朗琛第一次发现,他的眼睛是很冷的褐色,其实他的长相也有点高冷,并不平易近人,只是因为他经常做夸张的表情,说话也总是捏着嗓音,所以他才忽略了这件事情。

乱花迷人眼。

苏馥对上顾朗琛震了一下的瞳孔,发出哈哈哈的怪笑声:“我知道我很漂亮,但是你开车还是看路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