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怡接着看报告,从前方维工坊的这些商品都是放在其他商铺寄售,但顾朗进行了一点产业升级,准备建立自有销售管道,就是打算开他们自己的便利店和精品店了。

这两家商铺本来应该算在工坊名下,是“公司资产”,但邺朝并没有什么公司法,对商业的规定也很笼统,再加上方维工坊本身就是造办署的名下单位,为了规避日后可能会有的麻烦,它们就都归于诗怡的“个人资产”。

——这是顾朗给的说法,但诗怡觉得,只是阿爹找了个合理的藉口,让她来管着这一大摊子事而已。

虽然商铺的利润确实都归她所有,但诗怡又不差钱,明明可以抱阿爹大腿,等着他给零花,为什么要努力!

顾·不想翻身的咸鱼·诗怡轻车熟路,很快就想到了办法。

没错,她又把这些事情甩给了她的哥哥姐姐。

嗯,看上去是结构清晰的甩锅链条呢(bhi

这次再找他们来,就不是外包项目的名义,而是邀请他们也投点钱,以后直接开股东大会多舒服啊。

哥哥姐姐们很开心,觉得自己的能力被阿爹和十一娘认可了,这都直接进入决策圈层了!

至于诗怡找他们要钱——这都是小事,都是皇子公主了,哪能没点积蓄,他们身后还有生母呢。

就算顾琚和顾书的现钱略少了些,诗怡也大方表示,用逢年过节皇帝赐下的礼品也能充数。那些金啊银啊,都带有皇室标识,私下流通到外面是重罪,但由她来回收是没问题的。

他们很高兴,诗怡更高兴。

好耶,都成为股东了,那之前没提到过的“乙方工资”,就再也不用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