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睁开眼,看到的是一片陌生的天花板。托尼猛然坐起来,先是因为头疼吸了口凉气,然后低头看向自己的身体。胳膊腿还在,衣服好端端的,他又掀开上衣,没有口子,很好,肾也在。

那么,这是在哪儿?

确认自己安全后,托尼·斯塔克天才的大脑终于开始工作了,他环视四周,房间家具很少,而且都是崭新的,估计主人刚搬进来不久。从装潢风格上看不出男女,但是屋子收拾得很干净,估计是个干净历练的人。

托尼记得他昨天晚上喝醉了,直到酒精袭击大脑之前哈比——他的司机——都没有过来接他。自己似乎是直接走上了街,还不小心摔倒了,然后他被一个姑娘单手从地上拽了起来,而且那个妹子好像就比自己矮那么一点点,是个标志的美人,金发碧眼的那款,有点像美国队长,但愿他没……等等。

就在两个星期前,有个名字长到他压根记不住的国家部门告诉自己,史蒂芬妮·罗杰斯,二战女英雄,美国队长没有死,他们把她从北极捞了出来。

而昨天晚上,有个金发碧眼的姑娘单手把自己从地面上拽了起来,单手。

我的个耶稣基督啊。

托尼·斯塔克痛苦地捂住了脸,就在他为自己的形象做最后的哀悼时,门外传来一声巨响打断了他的个人仪式。

——史蒂芬妮被惊呆了!

她手忙脚乱地扯下微波炉的电源。老天在上,连当年面对纳粹时她都没有这么惊恐过,确定那东西不再具有危险后,史蒂芬妮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地拉开微波炉,一股无法形容的味道直钻脑门。

她只是想热个三明治,而且绝对是按照说明书的步骤来的,而现在,盘子里的那个东西……实在是看不出原来的模样了。

“你不能把铁盘子放进微波炉里,不然的话后果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