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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恋 谦少 864 字 4个月前

以前我读初中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奶娃娃,白白胖胖,肉团子一样,整天流着口水,缠着我抱他,我不喜欢他,就好像我妈不喜欢我一样,我妈越是疼他,我越不待见他,嫌他烦,嫌他黏人,嫌他流口水。以前爸还在的时候,还平衡一点,后来爸去世了,我又出去工作,在这个家里完全成了外人。

他却仍然喜欢缠着我,我回一趟家,他就围着我打转,问东问西,他初中的时候眉目长开了,又遗传了爸的聪明,全市统考都拿第一,俨然是偶像剧里优质的美少年,又打篮球,朋友多,身边的女孩子也多,仍然喜欢缠着我。那时候我正是最喜欢齐楚的时候,和他说了不少齐楚的事,他听得不爽,对齐楚充满敌意。上次在学校,有个女孩子说他长得像齐楚,他当时就沉下脸来,把女孩子都吓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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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我跟你说,我现在有一米八六了,这个月三号量的,”他举着鸡腿,兴高采烈:“学校篮球队本来要让我当队长的,但是妈说会影响成绩,要我不要去……”

“哦。”我低着头扒饭。

“我们老师说我的成绩可以上r大,但是我觉得b大更好,虽然是文科……”举着鸡腿的少年拿手在我面前舞了舞,整张脸都皱了起来:“哥,你有没有在听我说?”

“在听啊……”我回过神来:“篮球队队长挺好的,为什么不去?”

“哥觉得我应该去吗?”他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我。

“嗯。”

“好,那我回头就跟妈说我要去篮球队,哥,我们十月份有全国比赛,就在市里,哥你要不要来看,上个月我去比赛的时候路过市里,教练不准我下车……哥,哥?你在看什么?”

我在看电视。

餐厅摆着的电视上,午后娱乐新闻的头条,是一张模糊图片,上面是一个戴着墨镜的黑色身影。

就算再模糊,我也认得这个身影,他身上的衣服,是半个月前,我在乐综十七楼的服装间里,和ickey为他敲定的五套日常便装中的一套。

三个小时前,我才在悦来居的走廊里和穿着这套衣服的他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