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么白痴的问题!看到他我怎么能不好呢?我一点没有阻止自己的动作。我像一条藤蔓一样爬过去,伸开双臂搂住他的肩膀,在他的脖子上轻轻蹭着脸。

安静,温暖,愉悦,我原本该得出这样的结论,这原本表示一切安好。但是——那该死的——我发现了什么?警报再次被拉响,吵得我想捂住耳朵。如果我会厌恶自己卓越的观察能力,那就是现在。现在我巴不得自己是个蠢货,傻乎乎地只知道缠在男朋友的身上。

只可惜我是个天才,因此我没法不注意到约翰身上的香气,不是肥皂,不是洗发水,而是他妈的香水。“菲拉格慕梦中情人”,恶俗的破烂货。我用力蹭了几下,试图把这东西从约翰身上弄下来。

约翰的手抚上来,此时我瞥见他袖口上的红印。

我扬了扬眉,那场景立即在我脑中重现。梅丽——当然是她——亲吻了约翰,接着约翰用袖子擦掉了口红印。那是在脸上了?随即我的双手按在约翰的耳侧。

“歇洛克?”他看着我。

我没工夫回答他。我固定住他的脑袋,眼光在他的脸上逡巡,约翰黯淡的眼眸,略微被勾起的情欲;眼眶周围的一圈黑色,这几天被噩梦困扰——哈,不带我上床的后果;两天没换的衬衫,这次见面并不重要;领口的——哦,在这儿,我找到了目标,在约翰的脸颊上,有一块皮肤略微比其他部分发红,恶心地,不自然地发红。我皱眉,这实在不可原谅,她怎么敢?她没意识到约翰已经和她吹了吗?居心叵测的女人。

“歇洛克。”

我才注意到约翰盯着我,他的瞳孔放大,周围染上一层金色。我们此时的距离这么近,以至于分享着同一泊空气。约翰不自觉地看向我的嘴唇,于是我稍微张开它们,伸出舌尖,湿润地,轻轻扫过上唇的弧线。我知道约翰爱死这个了,而那个女人就算亲了他,也无法让他像现在这样动情。

我突然有种优越感。下一步,我让我们的鼻尖碰到了一起,约翰嘴角上扬,洋溢着喜悦,充满期待,他已经准备好了,他的手已经着陆在我的腰上。

我坏笑了一下,歪过头,偏离了他的嘴的方向——尽管此时那儿正朝我撒播着诱人的气息。取而代之的是,我吻上他的脸颊,就在那个红印上。我先用嘴碾压,然后把舌头整个按上去,我尝到了一点化学品的苦涩味道,那简直污染了约翰。于是我极力地舔那块地方,直到口中只剩下约翰,我接着舔,几乎要把那里的皮肤磨光。我收获了约翰的一声呜咽。咧嘴一笑,接着我在那上面咬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