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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清风看看自己的手,怪不得十一喜欢将他扔出来。手这么一提,一松的感觉,别说还真不错。

那个路过的姑娘被家丁们捉住,惊魂未定,满面泪痕,却一言不发。

家丁带着讨好的笑意,来顾清风身边邀功:“女侠,我们把这个小白脸儿给捉来了,您慢慢享用。”

顾清风眼前一黑,好容易才恢复正常:“你们带他回去交差吧。”他不再理会家丁们,抓起十一的手臂就走。

走出这道街的时候,他们直接隐了身。顾清风周身直冒黑气,他一把将十一提溜起来:“说,怎么回事?”

——顾清风现下心情已平复了许多,否则,他想,他会二话不说咬上去。事实上,他已经很久没咬过她了。

十一仔细瞧着,发现顾清风并没有真的动怒。她才胆子大了起来:“我有给你说,要你女装或隐身的啊,是你不听的。其实,你要是长得丑些的话,也不会被抓的。还是你长得太漂亮了。”

顾清风的脸更黑了:“我好像好久没咬过你了。”

“好好,我说我说……”十一慌忙收起了笑意,认真回答他的问题,“我那样是想让你拖延时间。在这个小时空里,我牵错的那个男的,就是那个少爷,他,他好男风。”

“好男风?什么意思?”顾清风不解,“就是喜欢在街头抓男的?”

十一嘿嘿笑,也不晓得如何跟顾清风解释,她想了一下措辞,才道,“他叫袁矩,是长公主的小儿子,十足的纨绔,好男风,所以年过二十,仍未娶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