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沫沫写到:张某与养父母共同生活,养父母抚养、照顾、爱护张某,已经形成事实收养关系,且张某的亲生父母长期虐待张某以致于张某离家出走,可以看出亲生父母未尽到抚养义务,故法院应当驳回张某亲生父母的诉讼请求。

不过这个答案被打了一个红“x”,在苏沫沫的答案的下面,有人用绿色的笔写了一段话。

※虽然张某和“养父母”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但是没有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在形式上无法成立收养关系。张某的生父母抚养了张某十三年,并且生父母在张某离家出走后寻找过张某,只是并未找到,表明其生父母并无放弃抚养张某的意图,他们之间的抚养关系被迫中断。张某的生父母应当是张某遗产的合法继承人,至于虐待之事应当另行解决。

张某的“养父母”因无合法继承权,所以无权继承张某的遗产,但可以因为事实上的抚养关系要求获得补偿。

在这段话后面,苏沫沫的黑色字体再度出现,写到:张某的养父母好无辜,这么判未免太无情了!后面是一个生气的表情。

绿色的字体紧接着出现,答道:法律是严谨的,要在法律条款中为养父母争取正当利益,而不是感情用事。

苏沫沫弹坐起来,盯着手中的纸片双眼一眨不眨。如果她没记错的话……这道题应该是大一下学期的期末考试题。

可是……她竟然对上面的绿色字体毫无印象,苏沫沫确定这段话绝对不是自己写的,可到底是谁写的苏沫沫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由于苏沫沫大学期间并未住校,所以在班级里并没有交下知心朋友,几个室友也仅仅是见面打个招呼的关系,而自己的同座……

苏沫沫皱了皱眉,她居然想不起自己的同座是谁了,或许自己根本没有同座?

想来也是,大学的课堂又不像高中,位置并不是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