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的几个警员正笑着商量买什么夜宵好,墙上大圆钟的秒针缓慢凝重地走着,每走一秒,我的神经就绷紧一根。
一会儿工夫,年轻警察夹着一叠档案回来。
那牛皮纸袋里是我的资料,他认真地琢磨着。
“判刑七年…挺长的,刑事犯。”他低着头,喃喃自语。
我沉着脸,脊椎上伏着一巨石一样,再多过一秒就要倒下。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数量教大者要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你知道吗?”年轻警察缓缓地开口,半只眼睛吊起,悬在档案上。
这番话如此熟悉,七年,刑法,徒刑,这些支离破碎的字眼多年之前也回荡在庄严肃穆的法庭里。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摇着头,几乎要晕厥过去,如果再一次失去自由,那比死亡都恐怖。
背后传来开门的声音。
年轻警察瞟一眼,冷笑,“来了。”
我机械地转头,看见了钱同,他整个人木木的,两眼呆滞,灵魂出窍,手上被铐上了。
“钱同!”我大叫。
“不许说话,不许交流,不许使眼色。”年轻警察立刻用手扣击桌子。
我被迫转过头来。
继续接受讯问,我的神经高度紧张,害怕说错了什么,像电视上那样被作为呈堂供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