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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小榛果 师小札 879 字 4个月前

“又让那崽子跑了!”

“溜得比兔子快。”

面包坊的这个时候一定是人最多的,各式各样的面包热腾腾地出炉,奶油,芝士,起司,白糖,水果的味道交织在一起。

唐小榛推门而进,径直走到最里面的角落,低头用鼻子嗅嗅,挑选最新鲜最香的牛角面包。

直接拿了三个,从牛仔裤袋子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二十块钱,末了还在玻璃橱窗上照了照自己被碎石子击中的脸颊,微红的一条,渗出一点点小血珠子。

拿掉卷发上的那根草杆子,唐小榛嘻嘻笑着到收银台付了钱,直接拆开啃。

这种逃难式的戏码几乎一个月要上演一到两次,唐小榛嘴巴里咀嚼着松软的牛角面包,两腮帮鼓鼓的,而每次都是老路子,逃出来了,累了饿了就来到面包店抓几个牛角面包啃,看看店门外的阳光依旧那么暖和,唐小榛眯起眼睛,朝太阳眨眨眼睛。

唐小榛,男,十九岁,学历是高中,住在本市朝阳小街4幢2单元的筒子楼顶层,家庭成员只有白胡子外公一枚,嗜好美食,身材却不错,长长的细腿,远看过去很是轻盈,只有转过来那张脸是圆圆的,大眼睛占了面部三分之一的位置,皮肤白皙,一头黑色卷发。

要说这个唐小榛,朝阳小街的左邻右舍都熟悉,拎菜的大妈回来时可以看见唐小榛正拔腿如风般冲过来,身后追着一群杀气腾腾的痞子,大妈的菜篮子被打翻,掉下几个西红柿,唐小榛拿起两个直接丢过去,丢完后又是使命地快跑。

唐小榛的优点貌似很少,但跑步速度快是公认的,爬树,翻墙,跨阴沟,冲上坡,这些都难不倒他。

菜篮子大妈摇摇头,拾起西红柿,说声作孽。

这个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种下的,这里的一帮痞子就是看不惯唐小榛,在他们眼里唐小榛的掐点实在是太多了,他们特恨唐小榛那双宝光晶莹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勾人似的,虽然这和他们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

在唐小榛随手拾起转头砸了一个阿通木的头后,他们咧开了残忍的微笑,有了正大光明的缉拿唐小榛的理由,其实阿通木在痞子团里不过是一个小蒂头,完全没有分量,平日里只是帮忙递烟拿扇的角色,但痞子团在小区里每个电线杆上都贴上了唐小榛的毛笔画像,公然缉拿唐小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