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但她觉得恶心,不想忍,过了几天就跟王家宝离了婚。

说离婚,其实年龄不到的她就跟王家宝在镇子上办了一场婚礼,根本没有领结婚证,拎着自己只有几件衣服的行李走就行了。

因为她被王家退婚,还是在那样的情况之下,叶家和王家彻底断了往来,算是成了仇人。但也不是因为她,而是叶向党觉得丢面子。

大家都以为她在那晚失去了贞洁,甚至王家宝自己都这么以为,但其实那晚被灌醉的王家宝扑过来的时候,她被他嘴里的酒臭熏得恶心,一脚踹开了他,chuáng上的血是王家宝手臂被木刺划破,自己蹭上去的。

因为这段失败的婚姻,所有人看向她的目光都是鄙夷中带着同情,同情中又夹杂着几分优越感的,觉得她以后再难找到好人家嫁了。

刚好她也不想嫁人,索性也不去解释,就一直一个人过。

她是高中文化,后来自己找了一个代课老师的工作,在镇上小学上课。

她课上得好,工作尽心又卖力,领导和同事都很喜欢她,学生也对她很尊敬。她靠自己拿了正式编制,转成了民办教师,日子过得也安静平稳。

只是这份安稳只持续了几年的时间,因为到了二十五岁还一事无成,又赌又酗酒的王家宝没人愿意嫁,王家想到她这个所谓的儿媳妇儿,又缠了上来。

她自然不愿意,被喝醉的王家宝打得住进医院。

那一次,也是叶向党第一次为她红了眼眶,说后悔没安排好她……

只是,就算后悔又怎么样?

再后来王家厚着脸皮拿当初的救命之恩说事,让叶家必须给出一个女儿嫁到王家去,见天儿地到叶家闹事,叶向党不还是“语重心长”地劝她,说什么好女不嫁二夫?

她知道叶向党对她的确有几分父女情,但是他看重的东西太多了,她又不是亲生女儿,一点点父女情根本不足以动摇他任何。

如果再让叶向党选择一次,他肯定还是会让她嫁去王家还救命之恩,而不是让叶明珠嫁过去。

叶向党不知道王家夫妻难缠,不知道王家宝是个烂人吗?他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