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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差点忘了。

这个本应美好的早晨突然被破坏了一点,沈畔撇撇嘴:霍准一向是睡眠很浅的人, 她从来没机会看到过他晚起赖床的样子。事实上, 这三年里的每个早晨霍准都会消失不见,去晨练买菜整理家务或者别的什么——身为他的妻子, 沈畔就没有见过这人警惕全无的睡脸。

她揉揉眼睛,打着哈欠从床上坐起,捡起地上的闹钟。指针显示, 现在是上午十点二十。

这个点已经很迟了, 上班一定会迟到。霍准没有主动喊醒她,就说明今天是周日吧。

沈畔开始窸窸窣窣的移动,她裹在被窝里, 试图摸索自己的衣服, 但紧接着她就发现离自己最近的衣料是一片沾了些巧克力淡奶油的过膝袜。嗯,一片过膝袜。

盼盼:……不知道钱小姐制作的裙子,要花多少钱才能买下来。

她有充足理由怀疑这是霍准故意留在这儿的——他连枕头被子都整平了, 没道理会留下乱糟糟的衣服。真是个恶趣味的大猪蹄子,哼。

“老公?”穿好衣服的沈畔走出了卧室——她很想继续赖床, 但见不到霍准本人让她有点担心。到现在那团染血的绷带仍是沈畔深夜时闪现在脑海里的噩梦。

“霍准?霍准?你在吗?”

沈畔没在客厅里看到对方,于是她去厨房找了找。

厨房里也没有人,但是餐桌上摆放着两只褐色的大号纸袋,以及一束新鲜的野百合。沈畔松了口气,这些东西透出浓郁的生活气息。

应该是霍准早上去市场买的吧。他可能把东西放回家后又出去晨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