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白衣秀士

朱拂晓背负双手,抬起头看向远方天色,然后吃过晚饭,又是开始了一日的修炼。

伴随白骨观的修炼,朱拂晓只觉得自家气血消耗,不是一般的大。

那白骨每日都在不断吞噬着朱拂晓的气血、吞噬着朱拂晓的脂肪,用来壮大、凝练白骨,为白骨提供养分。

白骨观的终极奥义就是,全身所有皮肉皆可抛弃,唯有白骨才是根本。

一日不吃肉,朱拂晓便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瘦下去几分。

日子似乎是平静了下来,朱拂晓按部就班的修炼,白天修行圣杯法,晚上修炼黑暗魔法,只待自己修为更进一步,就出手去找王家、柴家复仇。

只是生活中总是充满了各种意外,这一日大吴村搬来了一个三十多岁,面色稍显潦倒的白衣文士。

文士背负一个巨大的书箱,那书箱从其头顶直至其膝盖,上面挂着一个躲避烈日的搭头。

文士白白净净,身形消瘦,虽然看起来落魄潦倒,但一双眼睛却锐利的很。

朱拂晓站在庭院内,甚至于可以听到书生每日里传来的郎朗读书声。

那白衣文士的宅院距离朱拂晓的院落并不远,乃是前些时日被朱拂晓给害死的一个泼皮老屋。

因为泼皮被朱拂晓灭了满门,村中老少担心沾染晦气,迟迟没有人占据。那书生在老屋内落户,众人倒也没有反对。

朱拂晓没有理会那书生,而是心中思量着什么时候去将那八十多具白骨都给吸收了,壮大了自家白骨骷髅的力量。

那几家被朱拂晓灭了满门,朱拂晓生怕惹出什么事端,是以迟迟不曾动手。

“这几日倒是不见王大来学习文字,怪哉!怪哉!”朱拂晓心中奇怪,王大对知识的渴望是骗不了人的,但现在王大竟然连续几日没有来自家学习文字,他又岂能不好奇?

是什么样的事情,竟然比王大学习文字更为重要?

朱拂晓的好奇没有维持多久,三日后的一阵敲门声将其自魔法修炼中惊醒。

“谁呀?”朱拂晓下意识的问了句。

他已经看到了门外的磁场,那是王大的。在王大身边还有一人,周身生命磁场前所未有的强烈,比之三娘子还要强胜三五倍。

如果说王大的生命磁场是小火苗,那么此人的生命磁场就是那天空中的皓月。

就算是山中的熊罴,比之此人也差了三分。

“实在是不敢相信,世上竟然有人生命力强胜至这般地步,此人的寿命得有多长?”朱拂晓心中好奇。

“是我,王大!”王大站在门外憨憨的道了句。

朱拂晓走上前去打开院门,然后看向王大身边之人,不由得一愣,竟然是那日略显潦倒的白衣儒生。

“这是我叔父王伦,这几日学生随着叔父练习箭术,耽搁了时间,还请先生莫怪。”王大面带羞愧的对着朱拂晓抱拳一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