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气太好了,叶舒华连人都不知道是谁,就扯开嗓子喊了,“前面的朋友麻烦等一下,我想借个光!”

这位不知名的好人还真停下来了,并且抬了抬手让电筒尽量照得远一点。

有光就方便多了,叶舒华放心的朝着那人小跑起来,走近了才发现对方原来不是路人,而是她心心念念的宋知青,那就是喜上加喜了。

叶舒华一脸笑容的打招呼:“宋大哥,这么巧啊。”

手电筒照亮叶舒华脚下的路,宋清徽本人反而隐在黑暗中,要不是他仪态气质确实突出,加上叶舒华对他的观察也比对别人更加仔细,也不能一眼就认出来。

现在认出来了,但还是看不清他的脸,更不知道他此刻是什么表情,只能从那声淡淡的“嗯”中推测,宋大哥这会儿有点冷淡。

叶舒华的脚步不由一顿。不是她一改傻白甜作风、突然变得敏锐起来,而是宋清徽表现得太明显了,温柔可亲秒变高岭之花,有点智商的人都知道不对劲。

不过叶舒华不是敏感性格,哪怕知道宋清徽今天有点反常,也不会上赶着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她歪着脑袋想了想,突然闻到一阵鱼腥味,这才恍然大悟——肯定是因为她在做登记的时候染了一身鱼腥味,宋大哥不想离她太近才这么冷淡的!

这个理由叶舒华还挺能理解的,毕竟在她眼里,宋大哥就是个精致的居居男孩,哪怕繁忙的抢收季都能把自己打理得干净整齐,说不定私底下还会有点小洁癖,那自然无法忍受她身上的异味了。

别说宋清徽嫌弃,就是叶舒华自己闻了闻都嫌恶心,所以她很识趣的站在两步之外,继续跟宋大哥寒暄:“应该到九点多了吧,宋大哥这么晚出来串门?”